常見問題Q&A

Q&A

  • (1)先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報備
    (2)如果將發票可追回,請作廢重開。
    (3)如果無法追回發票,一樣使用錯的發票號碼字軌進行申報作業,但是當期發票如果中獎,中獎獎金由營業人自行負責。

  • 營業人使用電子發票,仍需進行每期的營業稅申報。

  • (1)營業人可自行將財政部配號結果提供給會計師。
    (2)營業人可授權會計師,讓會計師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查詢。

  • 未申報前皆可進行發票作廢,一旦發票申報出去後,必須先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提交發票作廢申請,取得專案作廢核准文號,才可進行該張發票作廢。

  • (1)發票申報出去後,必須先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提交發票作廢申請,取得專案作廢核准文號,才可進行該張發票作廢。
    (2)不論發票是否申報,皆可進行折讓作業。

  • 可以,申報時,除了匯入電子發票的媒體申報檔案,也要將傳統的統一發票登錄營業稅申報軟體。

  • (1)將媒體申報檔案交給會計師或自行使用營業稅申報軟體進行申報作業。
    (2)每個單月份10日內,將未使用空白發票檔案,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
    (3)若為總分支機構營業人,每個單月份10日內,將總分支機構配號檔案,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

  • 依據 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 說明,雲端發票指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與使用財政部核准載具之買受人或經買受人指定以捐贈碼捐贈予機關或團體,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開立、傳輸或接收且未列印電子發票證明聯之電子發票。

  • 電子發票管理系統的資料庫內重要資訊都以加密方式處理,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的資料不會包含任何與發票無關的資料。

  • 應妥善保存電子發票證明聯,並應保持乾燥,避免高溫、曝曬、水浸、污損、熨燙。若擔心電子發票證明聯模糊,建議多使用載具,以避免電子發票證明聯之保存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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